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天津大学等5所高校拟设函授辅导站进行现场核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的申请,我厅委托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对天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申请设立的函授教育辅导站进行实地评估考察。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同意天津大学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函授教育辅导站。
二、同意延边大学在厦门市翔安区青年教育培训中心设立函授教育辅导站。
三、同意上海海洋大学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函授教育辅导站。
四、同意华中师范大学在厦门市思明区大学成文化培训中心设立函授教育辅导站。
五、暂缓吉林大学在厦门市翔安区青年教育培训中心设立函授教育辅导站。
公示时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591-87091515(省教育厅职成处)
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职成处
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5日